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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园林和生态建设管理局印发《关于在全局系统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加快全面依法治市进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6-11-04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在全局系统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加快全面依法治市进程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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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0月25日

 

关于在全局系统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

教育加快全面依法治市进程的实施意见

    

    为做好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推动法治石嘴山建设,根据《中共石嘴山市委 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加快全面依法治市进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石党发〔2016〕33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和生态文明的要求,坚持林业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公民生态文明教育相结合、与林业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林,为加快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律保障。

   (二)主要目标。"七五"普法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繁荣,法治宣传教育实效进一步增强,林业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基本原则。做好"七五"普法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社会和谐稳定,部署和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为"四个石嘴山"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依靠群众,服务民生。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和实践,紧贴人民群众工作生产生活实际,寓法治宣传教育于服务群众之中,大力实施法治宣传惠民工程,着力解决群众的法律难题,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林业法治宣传教育与林业法治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治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在推进林业法治实践的过程中丰富林业法治宣传教育的内涵,全面提升林业现代化依法治理水平。

   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林业工作对法治的需求,健全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确定具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分类施教。围绕全面依法治市的总体部署,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和重点领域的法治宣传教育,带动和促进全局普法教育深入开展。

   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健全长效机制,从单向灌输向双向互动转变,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促进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维权与维稳相一致,推动全局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专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和法治道路,增强干部职工厉行法治、创建法治城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习宣传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区的重要部署,宣传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实施意见》精神,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使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区、依法治市的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局系统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通过"道德法治大讲堂"、"中心组学法论坛"等形式,宣传和树立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教育引导单位和个人以宪法为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权威。推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掀起学习宣传宪法、贯彻实施宪法的常态。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行政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意识和水平。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促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大力宣传林业领域的法律法规,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深入学习宣传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首要地位。学习宣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政策,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动员全社会积极行动、深入持久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学习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学习宣传林业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在维护生态平衡、提高生态承载力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学习宣传林业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纽带和传承生态文化的源泉,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居于首要位置。

   (五)深入学习宣传现代林业建设与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退耕还林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等林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学习宣传森林资源产权制度与用途管制制度;学习宣传林地森林、湿地、沙区植被、物种等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空间格局。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联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七)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突出林业特色,充分利用"植树节"、"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野生植物保护宣传月"、"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湿地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建设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特色的法治公园、法治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

   (八)推动法治教育与精神文明创建相融合。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融合,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提高全民思想道德水平,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教育引导作用,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家庭责任,为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对象和要求

    林业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林业执法人员、涉林企业、帮扶社区(村)的村民和林农。重点是领导干部。

    (一)重点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主题,严格落实党组书记履行学法用法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完善目常学法考核监督制度、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等,建立"全员覆盖、注重实践、形式多样、学用结合"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机制。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活动,培育示范性工作品牌。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做遵纪守法模范。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核的科学评价体系,深入推进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述职述廉述法、重点项目专题述法等工作,强化考评结果的综合运用,把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作为干部考核、提拔、任用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干部学法用法情况进行检查评议。

   (二)推进林业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探索建立林业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法律责任追究。严格实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林业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全面推进林业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将执法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信息公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治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扩大涉林企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紧紧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引导涉林企业处理好自身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积极开展"林业法律进企业"活动,借助企业联谊会、农村合作社等平台,增强涉林企业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重点加强涉林企业市场经济和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鼓励涉林企业进行生态文明道德、森林生态保护宣传,鼓励涉林企业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推动涉林企业又好又快健康发展。

   (四)开展林农法治宣传教育。根据林农实际需求,利用农贸会和农村各种集市,组织法治宣传员、法治宣传志愿者等,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广大林农广泛宣传林业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讲解涉林典型案件,使他们能够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途径,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改革涉林信访工作制度,将涉林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引导林农通过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渠道,化解涉林纠纷。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七五"普法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上半年):根据《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加快全面依法治市进程的实施意见》,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我局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启动工作。五年规划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下半年至2020年上半年):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2018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在市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七五"普法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为推动林业系统"七五"普法工作的深入规范开展,根据我局人员变动的实际情况,对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张建华  市园林和生态建设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马宇平  市园林和生态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赵占义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

       李宝山  市园林和生态建设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吴韶山  市园林和生态建设管理局林业科科长

       闻国宏  市园林和生态建设管理局园林绿化科长

       杨东芳  市园林和生态建设管理局湿地办主任

       刘红霞  市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侯文霞  市园林和生态建设管理局林政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林政科,侯文霞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七五"普法日常工作。

    (二)工作要求。一是党组要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法治宣传教育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各自法定职责和履行工作职责涉及的法律法规,自觉承担普法的社会责任。三是总支、各支部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

 

信息来源:石嘴山市园林管理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石嘴山市园林管理局管理员